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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依规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行为,新华人寿青岛分公司被罚61万元

因未依规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行为,新华人寿青岛分公司被罚61万元
2026-01-06 15:12:39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5年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罚61万元。同时,时任该公司银行渠道部(原银行业务部)负责人曲文被警告并罚款11万元;时任该公司胶州支公司负责人陈翔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记者注意到,此次并非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首次因违法违规被处罚通报。

2000年7月28日,原青岛银保监局发布的多张罚单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虚假宣传,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与此同时,刘丽艳、于水、徐爱洋、车晓蕊、杨四白等相关责任人均被警告,并被处2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款。

(来源:半岛网)

(责任编辑:袁少帅)
关键词:新华人寿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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