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2023年发行的“23淄博城运债01”(债券代码:2380026.IB)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公告显示,该债券发行总额5亿元,设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但发行人本期决定不行使该权利,未赎回债券的利率为2.28%。
这一决定使淄博资产成为2026年首家明确不赎回城投债的地方城投平台。
票面利率较低、未提前赎回成为本次公告的核心看点。公告所示信息中,并未提及发行人通过发行新债置换、重新融资或提前赎回,而是选择让债券继续存续。作为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将按正常程序执行。
作为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地方城投平台,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成立于2003年7月,注册资本65.793亿元,由淄博市财政局控股99.16%,业务涵盖城乡基础设施投资、资产管理、土地整治等领域。截至2024年,公司资产总额2387.95亿元、负债1546.80亿元,2025年累计对外投资企业76家,发行债券116项,2025年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第393位。淄博资产的债券发行在城投债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此次不赎回备受市场关注。
从历史数据看,含赎回权地方债并非罕见。自2019年首只含赎回权地方债“19广东债10”公告不赎回以来,截至目前共发行47只含赎回权的地方债,已有12只进入行权期,其中11只选择不赎回,涉及规模约277.5亿元。仅“19北京债19”一只在行权期选择了赎回。
近年来含权地方债规模大幅增长。2023年全年含权地方债发行313只,规模约8983亿元。含权债券的选择权条款主要包括赎回权、回售权、利率调整等,其中提前偿还条款是常见设计。发行期限上,5—7年和10—20年期债券占比显著。
随着债市利率环境变化,以及专项债项目进度、回款节奏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是否行权或赎回,往往更多由项目现金流安排决定。
淄博资产此次不赎回,既是债券条款赋予的权利行使,也反映出地方平台在债务管理与项目滚动安排中的实际考量。随着含权地方债存量继续增长,类似“不赎回”事件是否进一步增多,将成为市场关注的动态。
(文/郭一凡 来源:金融圈不是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