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慈某龙行贿案”详细案情。经法院审理查明,慈某龙向云南普洱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贿送现金39.5万元、美元现金9900元、200克金条一块;向普洱市人民医院内设科室贿送医用耗材销售回扣119.12万元。慈某龙因犯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
国家医疗保障局指出,“医药商业贿赂本质上是通过给予不正当利益影响处方权,干扰正常诊疗行为,妨碍公平竞争,加重医药负担,使得医药产品销售从实际临床价值和产品的竞争力转为以高返点和高回扣驱动的不当竞争。”
据了解,上述医药商业贿赂案的被告人慈某龙为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威高股份,股票代码:01066.HK)昆明销售分公司业务员。截至目前,该公司未公开披露上述医药商业贿赂案的任何相关信息。
1月16日,记者就公司行贿案事宜致电威高集团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没有接受采访的需求。
低值医疗耗材回扣119万
“本案中,行贿人就输液类低值耗材多次向医院内设科室给予回扣,以期获取竞争优势,提高销售数量。因回扣被不断垫高的价格,明显背离了‘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定价原则,虚高部分没有形成企业正当盈利,也没有用于创新和质量,而是妨碍公平竞争。”国家医疗保障局称,“近期,各地陆续开展了输液器、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在充分尊重临床需求、保障临床供应的前提下,进一步挤掉虚高价格空间,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低值医疗耗材的回扣有多大呢?刑事判决书披露,2012年至2019年期间,慈某龙向普洱市人民医院多个内设科室贿送医用耗材销售回扣共计119.12万元。具体如下:
慈某龙向普洱市人民医院产科护士长徐某花和徐某花指定的护士杨某贿送使用静脉留置针与超低密度精密输液器的回扣1万元。
慈某龙5次向普洱市人民医院王某、田某贿送耳鼻喉科使用静脉留置针的回扣6.01万元。
慈某龙6次向普洱市人民医院感染科护士长施某琼贿送使用静脉留置针、精密输液器的回扣13.30万元。
慈某龙多次向普洱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护士长姜某梅贿送使用静脉留置针、避光输液器的回扣5.78万元。
慈某龙4次向普洱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护士长陈某萍贿送使用静脉留置针的回扣现金1.4万元、面值50元的超市购物券100张。
慈某龙3次向普洱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原护士长和某生、副护士长罗某红贿送精密输液器等医用耗材回扣3.3万元。
慈某龙向普洱市人民医院内分泌科时任护士长罗某琼贿送使用山东威高公司精密输液器的回扣2万元。
慈某龙向普洱市人民医院内分泌科副护士长李某贿送使用山东威高公司一次性输液器、静脉留置针等医用耗材的回扣2.5万元。
慈某龙向普洱市人民医院普外烧伤科副护士长黄某贿送使用山东威高公司静脉留置针和超低密度精密输液器的回扣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