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先生告诉记者,除了自己,还有两位项目经理被拖欠款项,老曹(化名)约40万元,老郭(化名)近70万元(其中有未完工的项目),三人合计欠款约150万元。此外,业内类似情况的项目经理还有不少。

(向金螳螂家装支付的保证金付款截图)
“家装行业大多是公司派单,不会签单个项目的书面合同,凭证只有施工日志、项目APP记录。”唐先生说,门店关停后APP被关闭,自己只保留部分截图,加上更换手机,关键聊天记录丢失,维权难度很大。他还提到,按照行业惯例,保证金离职次年就应退还,质保金一般两年退还,可他们从未收到过退款。
金螳螂总部:门店已转加盟,费用由加盟商自行承担
针对施工方反映的欠款问题,记者联系金螳螂总部客服核实。对方确认,刘某曾担任济南门店店长,2023年左右总部已与其终止合作,该门店自2020年起即为加盟模式。
“加盟后的工程款、工人工资等所有费用,都由加盟商自行承担,总部不参与结算。”客服工作人员表示,直营期间的保证金、质保金,总部未留存济南门店财务明细,不清楚具体情况,建议施工方直接联系原门店负责人。
客服称,金螳螂总部只负责监管家装施工质量,工程款拖欠属于施工方与加盟商之间的民事纠纷,总部只能记录诉求、协助转达,不保证能联系上刘某,也无法承诺一定解决。对于门店转加盟时是否结清债务、是否告知施工方等问题,客服均表示不清楚。
记者随后联系金螳螂装饰董秘办,在说明事情经过后,对方表示会反馈给金螳螂家相关部门,与唐先生对接协调。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金螳螂方面的进展回复。
记者根据唐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尝试拨打刘某电话,电话在等待音后提示: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不过唐先生告诉记者,金螳螂家已于2月9日联系过他。“对方说联系了刘某,但对方称不清楚欠款情况。”唐先生对此不认可,涉及数百万元欠款,负责人不可能不知情。
金螳螂方面同时表示,2020年后济南店已改为加盟店,由刘某个人负责,总部只收取少量管理费。唐先生则表示,他们从未收到任何加盟变更通知,对股权变动、模式调整完全不知情,且2020年前后施工流程、对外形象完全一致。
“工地上的施工日志、辅材、广告全是金螳螂标识,管理和工艺也没变,总部不能一句‘加盟了’就把责任全推掉。”唐先生说。
律师解读:加盟商为第一责任人,金螳螂总部或需担责
就此事,记者采访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立红。
李律师表示,金螳螂总部是否需要对加盟商债务承担责任,核心在于总部是否尽到对加盟商的监管义务,以及其行为是否对施工方构成表见代理或存在过错。济南门店2020年转为加盟后,实际控制人未变,合作模式也未中断,施工方有理由相信其仍代表金螳螂品牌,这为追究总部责任提供了法律可能。
李律师指出,加盟商刘某及其控制的公司是清偿债务的第一责任人,但如果能够证明金螳螂总部在加盟商选择、日常管理中存在过失,或对施工方存在误导行为,施工方可以将总部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或补充赔偿责任。
“目前金螳螂方面以加盟为由撇清关系,施工方需要重点收集证据,证明总部知情或应当知情,却未对门店经营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律师同时提醒,证据收集与固定是当前维权的关键。在缺少书面合同、项目APP记录不全的情况下,应尽快整理施工日志、截图、付款凭证、催款记录等材料,固定双方合作及欠款事实。此外,可联合其他受害施工方共同维权,查清刘某新经营主体及资产情况,必要时可通过民事诉讼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依法追回欠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记者致电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首先联系该局办公室,在说明采访来意与相关事项后,工作人员提供了建筑业发展处联系电话,建议记者向该处室具体咨询。
记者随即拨打建筑业发展处电话,对方表示,无法针对此事作出回应,相关采访事宜仍需由局办公室统一对接答复。
随后记者多次回拨苏州市住建局办公室电话,连续拨打均无人接听,截至发稿,未能获得官方回应。
(记者/李伟强 来源:泰山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