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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规以贷转存,虚增存贷规模。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5万元;对王鑫(时任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警告。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