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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曹县农商银行成被执行人:多次擅自扣划储户存款,连续8年未披露年报,罚单数量同业居前

菏泽曹县农商银行成被执行人:多次擅自扣划储户存款,连续8年未披露年报,罚单数量同业居前
2026-03-01 11:38:02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曹县农商银行返还季某银行存款9447.56元及利息,消除季某名下逾期还款的不良信用记录,并赔偿季某精神抚慰金5000元。曹县农商银行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法院改判该行不承担名誉侵权责任。二审法院判决驳回该行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由曹县农商银行负担。

曹县人民法院2018年5月份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1月份,韩某在曹县农商银行办理银联卡一张,用于存储养老金。2016年8月份,曹县农商银行以收回贷款本金为由,从韩某银联卡中扣划660.52元。但韩某与曹县农商银行之间并无债权债务关系。经韩某催要该行拒不退还上述扣划资金,韩某将该行诉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曹县农商银行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扣划韩某银行存款660.52元,侵占韩某的合法财产,给韩某造成经济损失,故判决被告曹县农商银行返还韩某660.5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

此外,曹县农商银行还因在债权转让近三年后仍旧扣划担保人银行存款被起诉。2016年11月份,曹县农商银行将一笔30万元贷款的债权转让给王某。2019年7月份,曹县农商银行从该笔贷款担保人邵某的银行账户中扣划存款5690元用于偿还借款本息。协商未果后,邵某将曹县农商银行诉上法院。

2020年7月,法院判决被告曹县农商银行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返还邵某银行存款5690元,并消除邵某的不良信用记录。

连续8年未公布年报

公开资料显示,曹县农商银行成立于2015年12月,前身为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该行注册资本7.84亿元,2024年参保人数571人,现有39个营业网点。

据企业预警通提供的信息显示,曹县农商银行及相关负责人2025年共收到12张罚单,罚单数量位居全国农商银行前列。

2025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曹县农商银行被查获“贷款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该行被处以罚款95万元重罚。

与此同时,曹县农商银行时任风险合规部总经理李某德、时任信贷管理部总经理许某、时任信贷管理部总经理韩某磊等6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警告处罚。

此前,202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曹县农商银行因“占压财政资金、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70.40万元;该行时任副行长许某、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郭某霞、时任信贷管理部总经理许某等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罚款1.5万元。

图片

图片来源:曹县农商银行2018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

截至目前,曹县农商银行公开披露的最新财务数据还停留在2017年第三季度,该行已连续8年未公布年报。数据显示,曹县农商银行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9.0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49亿元,实现净利润1.20亿元。截至2016年末,该行总资产为152.19亿元,净资产为11.82亿元;不良贷款余额为2.0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60%。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应按规定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商业银行应将年度报告置放在商业银行的主要营业场所,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登载于互联网网络,确保公众能方便地查阅;鼓励商业银行通过媒体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的主要信息”。

数据显示,曹县农商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均出现大幅增长势头。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该行的不良贷款率上升至2.84%,较2016年末增加24个基点;不良贷款余额增至2.53亿元,较2016年末增加0.50亿元,增幅约25%。

记者/张嘉怡 来源:城市金融报财观新闻)

(责任编辑:寿鹏瑶)
关键词:菏泽曹县农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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