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今年1月,陈女士曾在北京银行买入15克“积存金”,买入价1174.60元/克,共计花费17619元。3月2日上午9:00,在看到“积存金”买入价低至1.60元/克时,陈女士立即买入200克,共计花费320元。陈女士随即将215克“积存金”全部卖掉,卖出价为1173.40元/克,交易金额为252281元。几分钟后,陈女士再次以1.60元/克的单价购买2000克积存金,花费3200元,其储蓄卡余额为251238.69元。当日晚间,陈女士发现自己账户里的资金已被全额扣划,扣划方同样为北京银行资金运营中心。
据投资者反馈,3月2日20点42分,北京银行发送短信称,“因今日积存金申购报价严重偏离正常报价,本行已对您按照偏离价格成交的申购、定投及赎回交易予以撤销,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对此,律师认为,北京银行上述擅自扣划投资者账户资金的行为不合法,涉嫌侵害投资者个人财产权。银行通过系统开放交易,个人投资者在银行系统完成交易,即便后续发现系统存在问题,银行应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正常法律渠道进行追责,而非直接利用技术手段扣划他人账户财产。
截至3月4日下午,北京银行尚未就本次“积存金”交易系统故障的具体原因、该行扣划投资人账户资金的法律依据以及如何保障客户权益等后续处理机制作出相关说明。该行手机银行的“银行公告”仍旧停留在3月2日17:30的《关于“积存金”业务暂停交易的通知》,详细内容为“我行积存金业务暂停交易,预计3月3日恢复,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文/张嘉怡 于文 来源:城市金融报财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