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临商银行2025年半年报披露,该行四家大股东已将该行4.89亿股股权质押,具体为该行第四大股东临沂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该行股份数量为1亿股;该行第五大股东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1.82亿股股份质押,在其全部持股中占比超过96%;该行第八大股东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1.47亿股股份质押,在其全部持股中占比已超过96%;该行第九大股东临沂市卓润经贸有限公司质押该行股份数量为6000万股。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此外,临商银行还有6家小股东已将该行2.06亿股股权质押。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程广建工已将该公司持有的临商银行1416.29万股股份质押给日照银行临沂分行,临沂财源钢铁有限公司也将该公司持有的临商银行1475.30万股股份质押给日照银行临沂分行,山东同祥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临商银行的股份数量为3686.51万股,山东泰宗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临商银行的股份数量为4627.90万股,山东兴泰机械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质押临商银行的股份数量为5689.76万股,临沂澳美纺织有限公司质押临商银行的股份数量为1156.21万股,山东正圆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临商银行的股份数量为2577.39万股。
5人被罚禁止从业
今年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该局对临商银行总行和2家支行同时开出11张罚单,罚款金额合计高达340万元;并对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其中,5人受到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严厉处罚。
临商银行总行被查获“授权业务监督检查不到位、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该行被处以罚款100万元处罚。该行时任副行长刘某军被警告,该行监察部、法律合规部员工王某波被警告。
临商银行罗庄支行则因“信贷管理不到位”被罚款40万元,该行罗庄支行时任行长周某云被罚款5万元,该行册山支行市场营销部经理黄某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2年。
与此同时,临商银行商城支行被处以罚款200万元重罚,该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临商银行商城支行时任行长、党委书记汲某好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4年,该行融达支行时任行长刘某朋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6年,该行兴华支行时任行长尹某峰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该行融达支行时任客户经理、副行长石某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此前,2025年10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沂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该局对临商银行总行和7家支行同时开出16张罚单,罚款金额合计270万元,并对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临商银行总行和祥河支行同时被查获“资产质量分类不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处以罚款40万元、罚款30万元处罚。该行时任日照分行行长闫某军被警告,该行时任祥河支行副行长刘某峰被警告。
临商银行郯城支行、费县支行因“信贷管理不到位”分别被罚款40万元、罚款30万元,该行郯城支行时任行长王某光被警告,该行费县支行时任行长助理唐某被罚款5万元。
临商银行兰陵支行、沂水支行、金雀山支行三家分支机构同时被查获“虚增存贷款规模”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处以罚款30万元处罚。该行兰陵支行时任行长朱某华被罚款5万元,该行沂水支行时任行长田某涛被警告,该行金雀山支行时任客户经理徐某文被罚款5万元。
临商银行兰山支行因“虚增存贷款业务规模、资产质量分类不实”被罚款40万元,该支行时任营业部总经理庄某浩被罚款5万元。
廉政建设短板突出

图片来源: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被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4年的临商银行商城支行时任行长、党委书记汲某好已被查,且汲某好是在调任临商银行总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的任上“落马”。2023年10月,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临商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汲某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临沂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兰陵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外,上述受到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6年处罚的临商银行融达支行时任行长刘某朋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刘某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临沂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兰陵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0月,刘某朋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案被临沂市纪委监委列入该市国有企业“靠企吃企”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据了解,被临沂市纪委监委列入该市国有企业“靠企吃企”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还有临商银行兰陵支行原党支部书记、行长赵某峰。据通报,赵某峰涉嫌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此前,2022年6月,临商银行保税区支行原行长杨某学因违法发放贷款3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万元。
2021年10月,临商银行东岳支行原行长徐某平因骗取客户资金15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以及违法发放贷款合计12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此外,郯城县人民法院2020年8月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披露,临商银行开发区支行原行长李某因受贿罪已被判刑。在临沂某制管公司向临商银行开发区支行贷款申请过程中,仅谷某一人就先后送给李某20万元的临商银行卡一张、现金15万元、超市购物卡2.2万元、价值0.3万元的三星商务手机一部,折合人民币共计37.5万元。
2024年9月,临沂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临商银行党委反馈巡察情况时指出,对该行巡察发现如下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廉政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
(记者/张嘉怡 来源:城市金融报财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