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公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9.95%)、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63%)、淄博市引黄供水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9%)、淄博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9%)、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9%)、淄博齐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89%)、青州市宏利水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5%)、淄博市张店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67%)、济南市财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济宁城市发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3%),以及其余13位股东(持股比例47.68%)。
经过查询可以看到,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10个股东中,3个处于股权出质状态、2个处于被执行人状态,1个被限制高消费。

其中,齐商银行持股比例第2位的股东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青岛市李沧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和国有企业服务中心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截至发稿前涉及2项被执行信息,被执行总金额8,990.48万元。其股东青岛融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更是叠加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票据持续逾期等状态。

齐商银行持股比例第4位的股东淄博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涉及被执行人信息1项,被执行金额2,537.68万元。

齐商银行前身是淄博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8月28日,是全国第四批由城市信用社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2月13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更名为齐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