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因存在未足额计提未决赔款准备金、违规使用保险条款费率、监管报送数据不实、违规跨区域开展保险业务四项违规事项,被监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合计罚款373万元。监管落实保险行业“双罚制”,任杰、许龙等7名相关责任人同步受到警告处罚,个人罚款累计62万元,机构与相关管理人员一并追责,凸显保险业强监管、严问责的监管基调。
四项违规直击经营关键环节,事关保险消费者切身权益
四项违规行为分别聚焦准备金管理、产品管理、数据治理、机构属地经营四大监管重点,直接关联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理赔、投保等合法权益:
其一,未按监管要求足额计提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是保险机构为已发生保险事故、尚未结案赔付的案件预留的理赔专项资金,是保障后续赔款兑付的资金底座。少提、漏提准备金会虚增当期账面盈利,若后期出险赔付集中发生,易形成赔付资金缺口,直接影响消费者赔款及时足额领取。
其二,违规使用未经备案审批的保险条款与费率。按照监管制度,各类财产保险产品条款、费率均须履行监管备案或审批程序后方可对外销售。擅自变更条款、违规调整保费标准,极易造成承保约定与理赔标准不一致,诱发拒赔纠纷,同时无序低价竞争也会扰乱财险市场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利。
其三,向监管报送数据不实。监管依托保险机构报送的保费、理赔、财务等经营数据开展行业风险监测,数据错报、漏报将干扰监管风险研判,极易滋生财务不规范、利润人为调节等内部管理乱象,积聚机构经营潜在风险。
其四,未经许可跨区域违规展业。财险分支机构须在注册登记辖区合规开展线下业务,违规跨省拓客易造成异地承保后续服务缺位,出险后理赔对接、维权服务难以落地,抬高消费者理赔维权成本。
落实双罚压实主体责任,七名管理人员连带追责
本次处罚严格执行保险行业双罚管理要求,在对公司处以大额罚款之外,对分管精算、产品、风控、业务管理的7名负责人分别作出警告及经济处罚。业内分析认为,监管实施机构、责任人双向处罚,旨在倒逼保险机构高管层切实履行合规管理第一责任,自上而下完善财务、产品、分支机构全链条内控制度建设。
集团旗下主体频接罚单,合规治理短板凸显
本次太平财险大额处罚并非孤立事件,近段时间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及其下属多家子公司先后因各类违规收到监管行政处罚,集团全体系合规管控压力凸显。2026年4月,太平保险集团总部因监管报表报送数据失真被罚40万元,相关负责人同步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2025年10月,旗下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保险资金运用不合规被罚7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处以五年保险业禁入。除此之外,太平财险各地分支机构近年频繁收到属地监管罚单,违规类型集中在虚列业务费用、违规支付佣金、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资金等方面,基层分支机构内控管理薄弱问题较为突出。
行业监管持续从严,倒逼险企健全内控长效机制
当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持续深化财险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围绕准备金计提、产品费率管控、数据真实性、属地化展业等关键领域保持常态化监管稽查力度。此次行政处罚落地,督促太平财险全面开展全业务线合规自查,补齐精算管理、财务核算、分支机构管控短板,逐项整改存量违规问题。
监管部门通过高频处罚向全行业传递明确监管导向:保险经营严守合规底线,内控管理缺位、同类问题屡查屡犯的市场主体,将面临机构罚款、高管问责乃至行业禁入等多层级惩戒。从严监管最终落脚于规范保险机构经营行为,减少销售误导、理赔难等消费纠纷,持续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贺小蕊 来源:城市金融报财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