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主体责任的同时,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关责任高管进行了问责。张云作为巨力索具时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互动易平台的相关回复。监管认定其主导实施了上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是对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时任总经理杨超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同样被认定为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河北证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张云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杨超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项罚金合计高达950万元。
巨力索具最新公告显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情况,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承诺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规范性。
根据程序,巨力索具及当事人在收到事先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最终结果将以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