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济南平阴县城市改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阴县城投”)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该公司被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标的700万元,立案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案号为(2026)鲁0116执3484号。

据了解,这并非平阴县城投首次成为被执行人。企查查显示,平阴县城投今年以来已被多家法院立案执行11次,被执行总金额高达1.59亿元。其中,单笔执行金额最高的为5172.28万元,由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立案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6月16日,平阴县人民法院出具的限制消费令显示,该院今年3月份立案执行申请人山东某公司申请执行平阴县城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平阴县城投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院对平阴县城投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美仲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同日(6月16日),平阴县城投被平阴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执行案件由上述山东某公司与平阴县城投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引发,涉案金额880万元,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