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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员工管理不到位及员工从事违法活动、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处以罚款90万元。
2月25日,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新街支行,因未按规定对信托销售行为录音录像,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处以罚款30万元。
1月7日,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处以罚款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