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开执行信息显示,位于河南漯河的贾湖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两起被执行案件,执行法院分别为河南漯河舞阳县人民法院和山东菏泽郓城县人民法院,两案执行标的合计602716元。

具体来看,舞阳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10月8日立案,案号为(2026)豫1121执1524号,被执行人为贾湖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标的159104元。郓城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10月23日立案,案号为(2026)鲁1725执4871号,执行标的443612元,疑似申请执行人为山东晶玻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贾湖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崔跃岭,是领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白酒的生产与销售,业务涵盖白酒产品生产制作与市场销售环节。
(来源:今日头条@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