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Qustions&解答Answers
Q1
听说最近威海市出台了《威海市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您能简单介绍一下外省户籍人员在我市居住想要申办低保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省外户籍(含港澳台)且在我市辖区居住的困难群众,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庭成员均持有我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全部在居住地连续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年限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全部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1年以上,且截至申请之日起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
Q2
请您介绍一下我们是如何简化残疾人补贴申领流程的?
今年8月份,为方便残疾人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我局联合市残联下发文件将“两项补贴”审批权限下发至镇街,镇街工作人员在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时,通过与低保信息系统、残疾人证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共享的方式,获取残疾人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低保办理信息、残疾人证办理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同时,“两项补贴”实行跨省通办,镇街在办理补贴时发现我市以外户籍人员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当及时将信息推送至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审批部门进行办理。另外,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取消了经济困难老年人(低保老年人)生活补贴的审批流程,由市民政局直接通过救助系统提取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补贴发放。
Q3
请您介绍一下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需要符合那些条件?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本地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来源:乳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