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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发布“净网2021”专项行动网络安全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枣庄市发布“净网2021”专项行动网络安全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2022-03-16 17:48:44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净网2021”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枣庄市公安机关积极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一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等违法行为,切实压实网络运营者主体责任,有力维护了枣庄市网络空间风朗气清。现发布“净网2021”专项行动网络安全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案件一】

市中区某幼儿园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枣庄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在工作中发现,市中区某幼儿园网站存在严重网络安全隐患。经查,该幼儿园未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网络安全责任人,未采取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市中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规定,对该幼儿园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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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

陈某非法出售个人信息案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枣庄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在工作中发现,市中区某通信服务公司员工陈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将客户信息出售给他人从中牟利。市中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4条、第64条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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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三】

蒋某某非法获取、出售个人信息案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滕州市公安局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蒋某某涉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经查,蒋某某自2021年3月以来多次在网上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卖出从中赚取差价。滕州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44条、第64条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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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四】

山亭区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山亭公安分局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山亭区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未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网络安全隐患严重。山亭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25条、第59条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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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五】

峄城区某苗木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峄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峄城区某苗木公司网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极易造成数据泄露,且该公司未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峄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25条、第59条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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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六】

台儿庄区某驾校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台儿庄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台儿庄某驾校未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的技术措施导致该驾校网站被黑客篡改,造成不良影响。台儿庄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规定,对该驾校处罚款10000元,对网站负责人处罚款5000元,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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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七】

山亭区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枣庄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在工作中发现,山亭区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平台存在深层次网络安全隐患,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山亭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25条、第59条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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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八】

台儿庄区某机械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台儿庄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发现某机械公司网站被植入违法网站链接。经查,该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导致该公司网站被黑客篡改,造成不良影响。台儿庄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保护法》第21条、第59条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10000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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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九】

滕州市某机床厂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滕州市公安局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滕州市某机床厂网站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滕州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规定,对该机床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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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十】

薛城区某事业单位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薛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薛城区某事业单位一信息管理系统后台控制端存在弱口令漏洞,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公安机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后,该单位仍未对该漏洞进行整改。薛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25条、第59条规定,对该单位处罚款20000元,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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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枣庄网警巡查执法

(责任编辑:窦静)
关键词:枣庄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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