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记者从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日前召开的首届中国群众文化品牌发展大会,首次发布了“群众文化活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发展”“公共文化新空间”三类全国优秀群众文化品牌案例。淄博市“淄博花灯”入选“中国民间文化传承发展品牌”案例,是全省地市层面唯一入选的案例。
“淄博花灯”历史悠久,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域特色,素有“南有自贡恐龙灯,北有哈市冰雪灯,东有淄博闹花灯”的说法。2014年,“淄博花灯”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21年,张店区分别荣获2021-2023年度“山东省民间文化(花灯)艺术之乡”和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花灯)艺术之乡”荣誉称号。2019年春节期间,“淄博花灯”登上《人民日报》头版、央视一套《晚间新闻》,新华社通稿《新春游园享年味景区送福春意浓》点击量突破64万。近三年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旅游报》《中国文化报》《大众日报》等媒体累计刊发各类报道300余篇,传承发展的成效日益凸显,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来源:淄博日报、博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