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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再调整,首套自住房首付不低于20%

济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再调整,首套自住房首付不低于20%
2024-02-22 08:55:50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2月21日,记者了解到,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一、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二、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4年2月22日(含)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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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济南报业全媒体)

(责任编辑:王南休)
关键词: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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