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制发后,根据网报申请时选择填写现场领取或邮寄,如果选择邮寄证书请务必准确填写邮寄地址与联系电话。
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请查看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或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公告安排。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温馨提示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务必于2024年6月12日8:00—6月24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否则无法进行认定。
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仔细查看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或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公告安排。
附件:
1.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德州市具备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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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6月11日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