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山东内容 国际表达
齐鲁大地 :
当前位置:山东频道首页 > 资讯 > 地市要闻 >

《潍坊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1月1日正式实施

《潍坊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1月1日正式实施
2024-10-30 18:33:21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10月30日上午,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在富华大酒店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潍坊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起草、审查、审议修改情况、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意见,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潍坊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内容包括总则、保护对象、保护措施、传承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共51条。

据了解,《条例》于2024年8月23日经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9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深入梳理分析了潍坊市历史文化资源特色、分布情况、保护现状、保护基本要求等,并针对性地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潍坊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丰富、价值特色鲜明的鲁东平原古城。近年来,潍坊市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遵循“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积极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截至目前,潍坊市共创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8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8个,国家级传统村落6个、省级传统村落30个。《条例》明确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要求,加大了保护治理力度,对做好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是基础,利用是动力。开展历史文化保护,是为了延续潍坊历史文脉、提升潍坊城市形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下一步,潍坊将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合力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让潍坊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活起来”,提高保护的可持续性。

(来源:海报新闻)

(责任编辑:薛筱蕙)
关键词:潍坊市

为您推荐

下载中华网山东APP

联系方式

中华网新媒体 山东频道
互动/投稿邮箱:
shandong@zhixun.china.com
山东频道商务合作热线:0531—86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