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淄博市商务局等8部门发布《淄博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实施细则》。补贴时间自淄博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平台上线之日起,最晚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据悉,淄博市商务局将在政策截止期前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补贴对象为在政策实施期间,对在淄博市政策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商品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
首批补贴范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洗碗机、蒸烤一体机(含蒸烤箱、蒸箱、烤箱、微波炉)、净水器(含直饮机、净水机、软水机)、垃圾处理器、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轮椅(含电动轮椅)、扫地机器人、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架等9类厨卫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适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品类并及时发布公告。非以上列明的品类及上述商品配件不参与补贴。
对购买上述9类产品的个人消费者,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其中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产品的,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在淄博市购买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消费者在参与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时,可同时叠加享受参与商家各类优惠政策。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政府补贴计算基数,是在消费者参与完成销售商家自身各项优惠政策基础上的最终成交价格进行核算,最终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前1个月本商家同一产品的最高成交价格。销售商家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
消费者可通过银联云闪付APP搜索“鲁换新”小程序,选择“淄博市”专栏,通过实名认证后,进入淄博市家装厨卫智能家居购新专区按需领取9个品类补贴券。每张补贴券领取当日有效;首张补贴券失效的,可再次领取一次,最多可领取两次。补贴券可通过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查看。
此次采取消费者支付立减的方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参与商家先行垫付。消费者在订单支付前,向销售商家出示补贴券二维码,扫码使用。使用其中一张补贴券后,该类产品对应的另一能效(水效)等级补贴券自动失效。补贴资格领取人和实际付款人必须一致。政策参与商家须汇总消费者补贴资金材料(消费者基本信息、发票信息、产品信息等),并按要求上传至平台。补贴券核销截止日期最晚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参与商家通过银联云闪付“鲁换新”信息平台上传相关交易资料,按程序审核通过,市商务局按补贴比例、补贴上限等要求定期结算,并向资金垫付商家拨付资金。
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的,政策参与商家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的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的方式退款。退货时,政策参与商家已收到补贴款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资金退还至政府指定资金账户,否则取消继续参与政策的资格。发生退货、退款情形,视为该品类补贴券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