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4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减轻就医群众费用负担,济南市降低10个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本次调整涉及的医疗服务项目:糖类抗原测定、癌胚抗原测定、甲胎蛋白测定、细胞角蛋白19片段测定、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测定、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复合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价格最大降幅66%。
本次调整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调整后的价格为济南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据不完全统计,本次调整涉及的服务项目检验人数月均可达17.8万人,此举将有效降低济南市参保人就医负担。
(来源: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