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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律援助“五路并进”,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

青岛法律援助“五路并进”,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
2025-02-11 09:00:13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2024年,青岛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聚焦群众所需,完善便民举措,坚持“五路并进”,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125件,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400余万元。

一、走好规范提升“重点路”,夯实法律援助服务基石

出台规范性文件。出台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若干措施,细化提出九项具体举措,梳理责任清单、拓宽服务范围、完善服务设施,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规范补贴发放流程。印发《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团队组建及补贴发放程序规定》,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队伍组建和法律援助补贴发放流程。优化升级数据平台。将数据统计延伸至服务窗口,全过程可视化服务窗口的考勤管理、业务填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相关工作,开展量化分析,实现直观展示“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动态,有效保障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走好关键队伍“基础路”,打造高质量办案团队

优化专业化案件办理团队。公开招募重新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队、法律援助案件评审团律师团队和重大社会影响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队。在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时,选拔执业年限一年以上(承办死刑无期以及死刑复核案件要求执业年限三年以上)的执业律师组成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充分发挥律师专家团作用。一方面,让律师专家团充当“智囊团”角色,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办理、案件评估等工作;另一方面,除受援人“点援”律师外,在指派案件过程中根据律师专业特长实现不同案件精准指派,同时加强培训,全方位提升办案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

三、走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突破路”,强化人权司法保障

推动全覆盖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青岛市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全覆盖案件的条件、适用范围、工作流程、指派步骤、监督检查、法律文书、经费保障等进行详细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开展试点工作。加大专项办案经费保障力度。青岛市市北区在全市率先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明确规定试点专项办案经费由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北区检察院联合向财政申请,为试点工作经费保障作了有益探索。2024年,全市累计受理全覆盖案件2169件。

四、走好制度“创新路”,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以规范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推动制定全市统一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及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并在市级范围内推行庭审旁听、回访、案件评审规范化运行,建立起青岛特色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大法律援助案件全程跟踪评查力度。常态化安排专家评审团成员进行庭审旁听工作,按照案前、案中、案后回访受援人、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定期抽查办案情况,督促承办人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已累计旁听庭审案件20余件,抽查卷宗800余卷,回访受援人7081人次,群众满意度100%。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卷归档质量。创新推出法律援助案件应用文书指南,引导案件承办人员按照司法部“两规则”中的“优秀”标准办理案件。建立差异化案件补贴发放制度。评定为优秀的案件,适当增加办案补贴发放数额;评为不合格的案件,不予发放律师办案补贴,不再向承办人指派案件,有效促进承办人责任感。

五、走好多样化法律援助活动“延伸路”,提升法律援助群众知晓度

整合资源开展宣传活动。组建“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2024年度共开展“送法进社区”“法援护苗”等系列宣传活动24场次,累计服务群众超过4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公益宣传短片走进地铁电视。在青岛地铁全线车厢及站台电视展播“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公益宣传短片,通过“青岛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青岛法律援助”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实时提供法律常识、案例解读和法治资讯服务。全年共发布文章视频471篇,累计阅读量17.8万余人次。

(来源:法治山东)

(责任编辑:李建龙)
关键词: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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