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居民医保参保人患有慢病,病情较重、费用较高,需要长期在门诊定期复查取药的,可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目前,济南市居民和职工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及认定标准》和《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目录》。
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有哪些?
济南市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分为两大类:
1.Ⅰ类病种
恶性肿瘤的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其他精神障碍,神经系统良性肿瘤门诊治疗,白血病。
2.Ⅱ类病种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高血压病伴并发症,冠心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脏病,肾病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脑出血(恢复期、后遗症期),脑梗死(恢复期、后遗症期),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癫痫,运动神经元病,肝豆状核变性,阿尔茨海默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间质纤维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系统性血管炎,脊柱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症(硬皮病),干燥综合征,糖尿病,股骨头坏死,生长激素缺乏症,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治疗,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广泛耐药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进行性肌营养不良,人类免疫缺陷(HIV)病,多发性硬化,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BH4)缺乏症、不孕不育门诊辅助生殖技术治疗。
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目录
银屑病、中重度特应性皮炎、肺动脉高压、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IBS-C)、克罗恩病、溃疡性结(直)肠炎、脊髓性肌萎缩症、亨廷顿舞蹈病、遗传性血管性水肿(HAE)、C型尼曼匹克病、肢端肥大症、子宫内膜异位症、黄斑病变、法布雷病、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心肌病、戈谢病、庞贝氏病、视神经脊髓炎、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血小板无力症、先天性凝血因子Ⅶ(FⅦ)缺乏症、原发性酪氨酸血症、West综合征/婴儿痉挛综合征、地中海贫血、迟发性运动障碍、重度哮喘(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经第4级或第5级治疗才能达到完全控制,或即使经第4级或第5级治疗仍不能达到控制者)、Castleman病、慢性非感染性葡萄膜炎、结节性硬化症、发作性睡病。
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是什么?
济南市居民医保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为200元,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不设起付标准,精神障碍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如下:
注:尿毒症透析治疗,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80%,乡镇卫生院90%;恶性肿瘤的门诊治疗、白血病、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神经系统良性肿瘤门诊治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低于75%的统一按75%执行;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广泛耐药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低于60%的统一按60%执行。
一个医疗年度内封顶线25万元(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重组人生长激素每人每年报销不超过3万元;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待遇,按病种,每人每年报销不超过3万元;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病种按限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