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淄博,处处可感可见“拼经济比贡献看成效”的澎湃动能和鲜活场景。工业生产一线热火朝天、文旅消费场所客流涌动、创新改革场景激发发展活力、“五个淄博”建设积聚城市向前强大动能……2025年是设立省辖淄博市70周年。日前,记者走进淄博市档案馆重温“淄博荣耀”。“中国陶瓷名城”“新材料名都”“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一张张城市名片熠熠生辉,见证着这座文化根脉悠长、产业底蕴深厚、创新动能十足、烟火气与安全感满满的文明之城的奋进脚步。
工业立市:从“较大的市”
到全省第三个工业经济过万亿元的城市
雪霁初晴,记者走进齐鲁石化,阳光洒在鲁油鲁炼项目部分已平整土地上,齐鲁石化项目管理部各部门加紧统筹协调设计、采购、施工等各环节总体进度,向着“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的总目标迈进。
2024年12月19日,中国石化齐鲁石化鲁油鲁炼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正式开工,总投资超过220亿元,是设立省辖淄博市以来单体一次性投资最大的产业项目。这一项目的高效推进,成为城市转型升级的有力注脚,将进一步积累高端跃升突破势能,有力带动全市上下游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为淄博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5年是设立省辖淄博市70周年。1955年3月9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1954年12月9日的批复公布,撤销淄博、张周两市以及淄川县,将淄博工矿区改为省辖淄博市。
淄博的城市发展史,也是一部以工业经济跃升带动城市能级提升的厚重历史。到20世纪90年代初,淄博市非农业人口已达105万;GDP超过济南,列全国第23位;工业总产值超过百亿元。
1992年8月7日,淄博日报头版头条刊登消息:1992年7月25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淄博市为“较大的市”。“较大的市”是一个法律概念,创设于1982年,专指经国务院批准、拥有与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相同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权的城市。1993年9月,淄博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省辖淄博市后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自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淄博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规85件,对其中的38件进行过修改,废止了38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47件。”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较大的市”的申报成功,对淄博市城市地位的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工业是淄博的立市之本。2010年,淄博被认定为全国首个“新材料名都”。2011年,淄博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较2007年实现翻番,双双突破1万亿元,淄博成为全省第3个、全国第16个工业经济过万亿元的城市,标志着淄博市综合经济实力实现历史性跨越。
“新中国成立以来,淄博市工业产值过百亿元用了39年,从百亿元到千亿元用了12年,从千亿元到万亿元用了11年。”淄博市委党史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作为一座老工业城市,面对结构性矛盾突出、环境容量超标、资源枯竭等困难,淄博始终坚持将产业转型升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的路子,全面开启了从工业大市到工业体系完备、自主创新能力强、绿色低碳环保的现代化工业强市的奋进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