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央居齐鲁,襟连海岱。早在先秦时期就提出以法治国、以人为本概念的齐文化,以变革、创新、开放、务实、包容为核心的精神走在了“时代的风头浪尖”。
在扎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时代内涵的新语境下,淄博检察机关从以人为本、以法治国等齐文化内核中汲取营养,持续探索齐文化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契合点,构建“崇法、守正、惟民、尚功”的“齐风检韵”检察文化品牌,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文化润检、文化兴检之路,让历史智慧绽放出新的时代光芒。
从齐文化“以人为本”到“检护民生”
“见其饥寒,则为之忧;见其劳苦,则为之悲。——《六韬》”走进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随处可见齐文化典籍中的名言,而在检察服务大厅中这句醒目的金句,更是齐文化以人为本思想的生动体现。
2025年3月4日,春寒料峭的文昌湖区,4岁女童洋洋(化名)一家迎来了一群特殊的访客——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玉带队送来7万元司法救助金和生活物资。这个因母亲绝望轻生而濒临破碎的家庭,在检察机关“四维联动”机制下感受司法温暖、重燃生活希望。
“‘齐救助’工作品牌的宗旨是‘齐心齐力齐行’,就是要推动司法救助从‘独角戏’变成‘大合唱’。”正如王小玉所言,这场生命至上的救助接力,不仅照亮了一个孩子的未来,更诠释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为民情怀。
据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吸收齐文化以人为本的核心要义,取“齐心协力、共同帮扶”之意,有效衔接工商联、慈善总会、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倾力打造“齐救助”司法救助品牌,在市检察院构建“齐救助”司法救助工作中心,各基层检察院成立“齐救助”驿站,持续优化救助理念、救助机制,一案一策跟踪帮扶,形成了“一次救助,长期帮扶”的社会合力。自2023年以来,已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00余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00余万元。办理的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案等4起案件先后被省检察院、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齐救助”平台的构建,完善了司法与社会高效联动的大救助格局,让社会各界参与进来,推动相关政策惠及困难群众,推动案结事了,政和人和。
史料记载,管仲最早提出“以人为本”思想,《管子·霸言》: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晏婴最早提出“以民为本”思想,《晏子春秋》中,叔向问晏子曰:“意孰为高?行孰为厚?”晏子对曰:“婴闻之,卑而不失尊,曲而不失正者,以民为本也。”这些思想,在今天仍然熠熠生辉,给经济社会发展许多启迪。
“齐文化中的‘以人为本’体现在现实中,就是其‘利民’‘富民’和‘爱民’思想,提出了六兴之德,即厚其生、输之以财、遗之以利、宽其政、匡其急、振其穷,与‘检护民生’的工作主旨有异曲同工之意。”淄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司继涛告诉记者。2024年以来,淄博市检察机关充分吸收齐文化中的民本思想,聚焦维护群众身边安全和合法权益,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支持老年人、残疾人等提起诉讼207件,帮助97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84万元,以务实的检察举措增进民生福祉。
以齐文化“崇商重工”引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齐文化很多思想走在了时代的前列,而且具有历史的穿透力。在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城市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重要衡量标尺的当下,齐国推行的崇商重工、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更是极具现实意义。
“飞单”是指外贸行业业务员将“老东家”的客户和订单据为己有,另起炉灶用于外贸经营的行为。被“截和”的客户和订单往往是“老东家”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维护的,具有重要商业价值,属于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应当受法律保护。
2024年,淄博博山区检察院在办理某外贸公司员工高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时,发现高某不仅私自收取客户公司佣金,还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借用第三方公司资质与海外公司私自交易获利,进而发现该案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线索。
“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是外贸企业赖以生存的根基,依法应当予以保护。企业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遭受侵权时,我们将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助力企业守护好商业秘密,全方位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博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亓大为向记者介绍。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不仅引导企业提供认定商业秘密三个特征所需的文件材料及其他证据材料,解决了法律层面“商业秘密”的认定难题,还针对辖区企业和侦查机关对商业秘密如何管理、救济存在认知盲区的状况,与山东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共同编写了4万余字的工具书《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务指引》,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分析、挖掘、预警和路径指引等“伴随式”服务。
境优则商聚,力聚则业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姜太公封齐建国,齐国就秉承商工立国的理念。《史记·齐太公世家》载: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管仲则提出了“关讥而不征、市廛而不税”的自由贸易和保税的通商贸易举措,其中“一乘者有食、三乘者有刍菽、五乘者有伍养”更是世界上最早的招商政策。管仲“为诸侯之商贾立客舍”,便关市,轻关税,使得“天下之商归齐若流水”,近代以来,淄博更是成为中国近现代工业滥觞之地。
近年来,淄博检察机关探索将齐文化与检察履职深度融合,立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职能出台一揽子服务民营经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成立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涉税等专业化办案团队9个,对接服务省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商会协会128个,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打造的“海岱齐风·检心护企”工作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品牌,2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59件;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37件,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着力通过监督办案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色更浓、企业经营发展信心更足。
以齐文化“尊贤尚功”激发内生动力
在先秦诸国中,齐国在选才育才、选贤任能方面别具一格。姜太公最早以“尊贤尚功”作为为政之本,以“任人唯贤”突破“亲亲尊尊”的宗法思维和世卿世禄的制度,奠定了齐国的繁华与荣光。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近年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以创建“淄淄不倦”队伍教育培训品牌为引领,围绕选人、用人、培养人三个关键环节,将“以人为本,尊贤尚功”的齐文化人才思想深度融入检察队伍建设中,建立了“培育、锻炼、使用、管理”全链条体系。从基层检察院遴选员额检察官,从基层政法及党政部门遴选检察官助理,选配优秀年轻人才充实基层院领导班子,以“稷下论检”“青蓝计划”为载体开展典型案例教学和先锋面对面等活动……全市检察机关突出实干实际导向,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得褒奖、受重用,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涌现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省担当作为好干部、齐鲁最美检察官、全省十佳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等先进典型33人,4个基层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形成人齐、心齐、事业齐的“人才齐齐”生动景象。
青年工作抓住的是当下,传承的是根脉,面向的是未来。
据了解,淄博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128人,40岁以下青年检察干警64人,已成为推动淄博检察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生力军。针对这一实际,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青年队伍建设,以培树“箐检鹰扬”青年队伍建设工作品牌为牵引,在重大案件办理、急难险重任务中让青年检察干警挑大梁、冲在前。
“‘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出自《诗经》,展现了齐太公姜尚(姜子牙)在牧野之战中像雄鹰一样威武战斗的英姿。我们将齐文化厚植于青年检察队伍建设,以‘鹰扬’之志激励青年干警奋勇争先、挺膺担当。近年来,由青年干警办理的85起案(事)例获评全国全省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20个集体、43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锻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青年检察铁军。”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伊澍介绍道。
“先秦齐国设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官办高等学府稷下学宫,推动百家争鸣达到高峰。我们搭建‘稷下论检’主题沙龙,意在引导青年干警在共研共学中拓宽思路、在互鉴互学中创新提升,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到履职办案实践中。”该院青工委主任任鹏向记者介绍了“稷下论检”主题沙龙创设的初衷。据了解,近年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托“稷下论检”主题沙龙开展了“我心中的《第二十条》”“90后检察官成长心语”等研讨交流活动,激励广大青年干警倡树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新时代检察精神;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组织开展以Deepseek赋能法律监督为主题的“稷下论检·数字论坛”活动,激励青年检察干警探索人工智能在检察实践中的创新应用。
“作为根植于农、工、商多元经济形态并重环境下的文化形态,齐文化对我们民族精神的塑造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王小玉表示,坐拥齐文化厚重文化资源的淄博检察机关,必须深入挖掘齐文化中蕴含的历史内涵、当代价值和现实意义,探索齐文化的有益元素在检察履职和检察文化建设中的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将齐文化精髓融入淄博检察的灵魂,立足检察职能,激发内生动力,强化依法履职,全力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淄博日报、博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