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州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眼解决人民调解工作在参与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突出问题,创新建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闭环体系,年均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
夯实基层调解组织,解决工作力量问题。认真落实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政策,为全市134个司法所(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82名,落实保障资金544.2万元。以司法所为单位,指导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排查摸底活动,广泛吸纳“五老”人员、网格员、村居法律顾问加入调解员队伍,全市5151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17163人。同时,结合基层实际,积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全市共建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商事纠纷、综合事项等调解组织124个。
拓展发现受理渠道,解决案件来源问题。融入乡镇(街道)“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选派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中心,建立“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机制,及时靠上化解矛盾纠纷。指导基层调解组织扎实开展村(社区)每周、乡镇(街道)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针对重要节日和敏感节点,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和人群,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2024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538次,调处矛盾纠纷6.8万余件。
建立专家参与机制,解决调解质量问题。建立市级“人民调解专家库”1个、县级“人民调解专家库”12个,成员由调解技巧高、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担任,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专业生、技术性较强的矛盾纠纷时,通过邀请专家“点对点”支持,直接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或提供专业性处理意见。同时,市级每年、县市区每半年、乡镇(街道)每季度组织调解专家为广大人民调解员授课培训,通过实例点评、法理分析、技巧传授,达到调解一起纠纷,解决一批问题,预防一类矛盾的效果。
严格档案卷宗管理,解决工作规范问题。加强“智慧调解系统”应用,案件调解完成3日内录入系统,录入内容达到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纠纷概况、案件调查、调解过程、协议内容、回访情况“八个齐全”,依托系统定期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发展趋势。统一全市人民调解卷宗制式,印制发放6.5万份,把调解卷宗纳入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考核重要指标,通过卷宗规范化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每年市级开展1次人民调解案卷评查活动,从立卷格式、调解程序、文书内容、规范制作等方面真查实评,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创新打造工作品牌,解决社会影响问题。加强区域特色人民调解品牌创建,先后打造德城区“德为先、诚为本、和为贵”、天衢新区“水到衢成”、夏津县“慧鄃解”、禹城市“律来帮”、齐河县“全域大调解”、乐陵市“人民调解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等县级调解品牌,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精细化水平。不断加大村(社区)个人品牌调解室培育力度,积极打造“小龙调解”“老孙说理”“岳超说法”“和谐居”等群众家门口的品牌调解室72个,充分发挥全国、全省调解能手典型示范效应,扩大人民调解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