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青岛胶州市司法局聚焦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全过程,通过建立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监督“三步走”,着力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随意处罚”等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建章立制,着力精“减”检查
建立涉企行政检查审批制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组织胶州市26个执法单位建立涉企行政检查审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并报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实施。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的,将作为随意检查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对企业开展检查的时间及方式,减少随意执法、多头执法。
规范监管,为企业减负增效
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胶州市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执法权限、执法资格梳理,清除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的主体,严禁非执法主体以各种名义进行行政检查。今年以来,梳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63个。编制《民营企业合规管理重点指南》,方便企业快速、简单、准确地了解和排查行政处罚风险点,帮助企业强化合规经营意识,有效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发生。
升级监督,打造立体监督网络
搭建数字监督平台,实时监测执法行为。依托“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通过智能合并检查计划、入企扫码留痕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检查频次,实现全链条、全过程监测行政检查行为。吸纳社会监督力量,依托在各镇街设立的14个基层法治观测点、28名基层法治观察员及5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入企调研和涉企陪同式执法监督活动,形成监督合力。
下一步,胶州市司法局将持续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职能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努力营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氛围,为企业营造一个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
(来源: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