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私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案例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的“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研讨会”今日在济南举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的法学专家、全国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及前最高检领导齐聚一堂,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背景下的司法保护难题展开深入研讨。
参会人员对司法保护民营经济、为保护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益成共识,专家强调防范杜绝“远洋捕捞、趋利性执法”
2025年5月正式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这一规定被与会法律专家、人大代表充分讨论,建议法律立案机关、司法机关要立法,发文制订严格司法监督法律刑案个案监察机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立案侦查、审判监督职责。建议全国人大上级司法机关建立专项查处的职能部门,针对全国个别地区执法乱象进行普遍监察,遏制滥用职权“远洋捕捞性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违法违纪行为,对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的责任人依法追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梓在题为《民营经济促进的行政法治保障》的发言中指出,全国确有一些涉企案件中,存在的跨区域执法不规范、超额查封企业财产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因素,造成不良影响和危害结果,损害了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执法机关应当严格遵循法律办案原则,避免案件对企业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研讨典型案件案例折射司法实践难题,法律专家、人大代表向司法机关呼吁慎用刑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案件
研讨会上,专家学者结合近年司法实践中的几起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据悉,研讨会上对珠海“瑞德青春”案进行讨论,公司及集团涉诈骗犯罪,因经营问题被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异地立案侦查,郑州中院以诈骗犯罪,判瑞德青春公司庄建玲等25人十三年不等刑期,企业账户被冻结人民币近20亿元,经营陷入停滞,引发行业广泛关注。该案中,超过35位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专家进行论证,均认为案件存在定性争议,指出应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
讨论瑞德青春案,法学专家律师分析意见:瑞德青春公司注册和经营活动,在广东省珠海市,被追刑责的庄建玲等25人,住所地在山东济南市,刑事案件立案管辖,郑州市公安局没有管辖权,《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河南省郑州市司法机关,这种异地跨区域执法,趋利性执法立法行为,有违立法保护企业财产和人身权的原则本意,法律专家在会议上讨论发言提出,庄建玲等25人为“瑞德青春”公司集团诈骗罪,一审被判十三年不等刑期,河南省郑州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机关,在案件办理中,明显公然违反《民营经济促进法》禁止性规定,异地执法,存在趋利性执法行为。
法律专家、法学教授、律师全部观点,认为瑞德青春公司,被判集团诈骗罪,依法不能成立,庄建玲等人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不应担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奋飞则指出:刑事司法应慎用强制措施,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表示: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必须慎之又慎。一些地方存在的跨省执法、超额查封等现象,不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更会破坏区域营商环境。
司法机关已积极行动,制度保障仍需完善
据调查了解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出台多项举措,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最高检于3月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最高法于8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
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的袁其国指出: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阶段。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民营经济保护合力
与会专家建议,应当建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监督制约机制,对跨区域执法活动实行备案审查,对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资产等强制措施建立更加严格的法律审核程序。
全国人大代表陈恩明表示:作为人大代表,我将持续关注民营经济司法保护问题,推动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本次研讨会聚焦当前民营经济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学术研讨与实务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只有筑牢法治保障,才能真正实现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研讨会聚焦“违规异地执法”
研讨会召开之际,正值《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之际。该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直指近年来多地频发的“远洋捕捞”式趋利执法行为。
会上,多位专家指出,当前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借“专项行动”之名,跨省抓捕民营企业负责人、超额查封企业资产,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
二、瑞德青春案:属于“趋利执法”的司法典型案例
研讨会上,瑞德青春案件成为多位专家和分析人士关注的焦点。该案被指为典型的“违规异地执法与趋利性执法”案例。
三、“远洋捕捞”背后的机制漏洞与利益驱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金善明指出:“远洋捕捞”的本质是某些地方司法机关将民营企业视为唐僧肉,通过跨省执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一定要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才会有序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韩冰表示:瑞德青春案暴露出的不仅是个案司法不公,更是系统性执法机制漏洞和监督缺位。
四、司法系统已启动专项监督,但仍需制度性改革
多位与会法律专家呼吁:
1、应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2、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3、建立涉企案件跨省执法备案审查机制;
4、对明显超范围、超标的查封冻结行为实行追责。
五、国家司法机关要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护航使者。
《人民日报》曾发文评论:“远洋捕捞”式执法的黑手必须斩断。中国司法唯有坚守公平公正的法律底线,为国家社会经济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才能真正为民营经济的促进和发展保驾护航。
总之,瑞德青春案仍在河南省高院二审中,是否开庭审理尚未有结果。希望瑞德青春案成为观察中国司法真正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