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日,德州市举行德州市民政系统“2025年度民生实事”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周蕾女士,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科长杜金超女士,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科长柳俊星先生出席,介绍市民政局承担的2025年度民生实事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六床联动”试点
呵护失能失智老人
为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生活困境,德州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六床联动”模式,通过整合养老床位、医疗床位、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安宁疗护床位资源,实现各类床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转介衔接,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连续、专业的医养康养服务。项目实施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协同机制。联合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出台《德州市“六床联动”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数据共享、评估互认、服务转介、政策融合四大任务。建立民政、卫健、医保定期会商机制,指导试点县(市、区)同步制定方案、建立沟通机制,形成“市级统筹、县级落实、部门联动”工作体系。
打破数据壁垒,推动结果共享。梳理民政、卫健、医保等17项涉老医养数据,建立跨部门共享清单,打通信息孤岛。探索评估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评估。同时,强化数据动态管理,确保基础信息、健康数据、服务记录实时同步。
优化服务转介,构建全流程体系。建立签约协作机制,推动医养服务无缝对接。明确各类转介场景操作流程,确保服务衔接顺畅。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定期收集意见优化流程。目前,试点机构已累计完成转介400余次。
深化政策融合,强化保障支撑。推动长护险与“六床联动”深度融合,将符合条件的居家护理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探索医保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项目纳入报销。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对试点县(市、区)给予奖补,激发参与积极性。截至目前,德州市已建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1.56万张,占比达75.5%,“六床联动”试点机构5家,累计为855个失能失智老人家庭减轻照护压力,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护航孤困儿童健康成长。
为更好地促进全市孤困儿童健康成长,德州市聚焦助学与健康两方面需求,实施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和“护佑健康”孤困儿童大病保险项目,这2个项目实施以来,德州市制定了《护航孤困儿童健康成长实施方案》,围绕孤困儿童的实际需求,系统规划了多项服务内容,并全面摸排符合条件的真实底数,及时更新维护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有关数据,确保不漏一人。10月下旬,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实地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全市共配备儿童督导员134名、儿童主任7459名,保障助学孤儿96名,年度发放助学金96万元,为2460名儿童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年度支出保险费24.6万元。各县(市、区)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孤困儿童信息实现动态精准管理,生活保障费按月足额发放,并全部免费纳入“护佑健康”保障范围,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既定任务。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下一步,德州市将科学谋划真招实招,大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在此,也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关注德州民政事业的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德州实践注入更多民生温度!
答记者问
记者:刚才了解到,“六床联动”试点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请问下一步德州将如何扩大这项民生实事的覆盖面和服务质量?

杜金超:下一步我们计划将试点经验扩大至非试点县(市、区),进一步惠及更多失能失智老年人群体。
一是持续强化宣传实效。将宣传“六床联动”政策与开展为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结合起来,结合元旦等节点,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活动,提升政策普惠性。
二是不断深化数据融合。推动试点地区建立老年人健康养老数据库,探索“数据赋能”服务模式,为精准匹配“六床”资源提供支撑。动态调整数据共享清单,探索将评估数据应用于长护险、家庭病床等更多场景。
三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推动“六床联动”从“有”向“优”转变,助力德州建设区域性“老有暖养”示范城市。
记者:护理型床位占比能提升至75.5%,离不开政策引导和机构参与,请问我市针对主动新建、改造升级护理型床位的养老机构,具体出台了哪些核心激励政策?
杜金超:为推动护理型床位供给扩容,我市出台了“运营奖补+贷款贴息+人才支持”三位一体的政策支持体系:一是差异化运营奖补,按收住中度、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的数量,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400元、3000元、3600元补助;同时结合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结果,给予1-1.4倍的差异化上浮,激励机构提升服务质量。二是精准贷款贴息,对护理型养老机构办理的银行贷款,按不高于当年基准贷款利率的60%给予一次性贷款贴息,单个项目贴息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有效缓解融资压力。三是人才支持政策,对入职护理型养老机构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最高2万元一次性入职奖补;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开展护理人员技能培训,今年已培训护理人员1000余名,解决机构“用人难”问题。
记者:失能失智人员照护费用较高,对家庭负担较重,请问我市在减轻家庭照护压力、强化保障支撑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杜金超:我市通过“政策补贴+适老改造+社会参与”多维度减轻家庭照护负担。一是加大补贴力度,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对17类补贴项目予以40%的抵扣,减轻了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照护服务经济负担。二是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期间,累计为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完成改造4556户,有效改善了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降低居家照护风险。三是引导社会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照护帮扶活动,组建为老志愿服务队77支,累计提供志愿服务超2万小时,有效补充了家庭照护力量。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和力度,确保更多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受益。
记者:请问申请孤儿助学项目资助须具备哪些条件?

柳俊星: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24号),“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是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的面向孤儿开展的助学项目。申请孤儿助学项目资助,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二是未被收养。三是年满18周岁后国内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残疾孤儿被收养后,符合第三条的,也纳入资助范围。孤儿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等相应福利保障待遇。对纳入“助学工程”的孤儿,除领取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外,仍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保障待遇直至全日制学校毕业(不含博士研究生阶段)。
记者:请问孤儿助学金是以何种方式进行发放的?
柳俊星:社会散居孤儿或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应由本人向孤儿身份认定地或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所在村(居)儿童主任应予以指导和协助。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应由本人向所在儿童福利机构主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儿童福利机构应予以指导和协助。县级民政部门在完成孤儿助学的受理、确认工作后,应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按月或按季度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人本人银行账户。资助时限从批准为受助人起计发,至其所在学历教育阶段的学制期限结束终止。
记者:请问孤困儿童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柳俊星:需要提供以下四类材料:一是18周岁以下孤困儿童需提交监护证明、监护人承诺书、被保险人的户口簿、监护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各1份、《理赔申请书》1份;年满18周岁后仍继续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孤困儿童需提交:被保险人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各1份、《理赔申请书》1份。二是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三是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以上理赔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是保险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来源:德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