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有所改变。2026年调整志愿填报的顺序和要求,第一阶段填报学校为6所公办高中并设2个批次,其中: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实验高中、威海第二实验高中为第一批次学校,威海三中、威海四中为第二批次学校;第二阶段填报学校为文登师范学校普通高中班(校际均衡专项计划)、威海艺术学校普通高中班和普通高中艺术班;第三阶段填报学校为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威海普仁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办普通高中班。同时,第一阶段学校普通生志愿将往年要求考生两个批次学校均须填报、系统按照家庭区域默认填报考生志愿的方式,调整为2026年取消系统默认填报,由考生自主填报,既可以选两个批次学校,也可以只选其中一个批次学校,进一步提升了考生的报考自主权,鉴于这一变化,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熟知报考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避免错过填报时间而影响录取。
★威海制定了《威海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在普职互转方面明确了哪些关键环节?
为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发展,完善“双向畅通、多元选择”的人才成长路径,市教育局制定了《威海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主要明确了5个方面内容:
明确互转范围。原则上中职学校学生仅限转入县域内指定普通高中学校(其中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及市直中职学校学生可转至中心城区高中);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可面向全市所有的中等职业学校转学。首批确定13所普通高中学校可接收中职学校学生转入,参加互转的学校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规范互转程序。有关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可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方式,协商结为互转学校。一般按照学校发布互转通知、学生自愿申请、转入学校考核、拟定转入(出)名单、公开公示、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完成学籍变动等基本步骤开展互转工作。
规范转学考核方式。由于各学校办学性质、招生标准等不同,考核方式有所区别,互转方案由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须参加文化课考试,报考特长生的考生还需通过特长专业测试;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须经职业适应性测试。
限定转学次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普通高中学校有2次机会,分别安排在高一年级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进行。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中职学校有3次机会,分别安排在高一年级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末和高二年级第一学期末进行。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完善教学衔接和学分认定。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将根据本校课程设置要求和学分认定办法,对学生已在转出学校修习的课程,按照“相同课程直认、相近课程可认”的原则进行学分认定,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习。
(来源:威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