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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十年,水生态环境实现历史性跨越

青岛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十年,水生态环境实现历史性跨越
2026-06-23 18:23:37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河湖是城市发展的生态命脉,也是人民群众共享美好生活的重要空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十年来,青岛坚持把河湖保护治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全省率先全面建立河湖长制,持续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系统治理、推进改革创新,推动河湖长制实现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河湖生态环境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变化。

6月23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数据显示,2025年,全市20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0%,较十年前提高51.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自2020年以来连续6年保持清零,16处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青岛先后获评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越来越多河湖成为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生态福祉。

以责任落实推动治理落实河湖长制体系持续完善

河湖长制,关键在“长”,核心在“治”。作为全省率先全面建立河湖长制的城市,青岛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将河湖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构建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总河长、市区镇村四级联动的组织体系,不断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推动河湖保护治理由部门管理向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转变。

十年来,全市累计签发10次总河长令,先后出台《青岛市市级河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等14项制度文件,将河湖长制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制度体系。

围绕破解河湖治理涉及部门多、管理链条长等难题,青岛持续深化协同治理机制,创新完善“河湖长+警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有效衔接机制,对涉河湖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实现河湖治理由单一监管向多元共治转变。

与此同时,基层河湖管护力量持续壮大。目前,全市共设四级河湖长4586人,配备河湖管理员2004人,十年来累计巡河巡湖120余万次,发现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700余处,河湖巡查、问题发现、整改销号逐步形成闭环管理机制,河湖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

从集中整治迈向系统治理河湖生态环境实现历史性改善

河湖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十年来,青岛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把控源截污、河道整治、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统筹推进,持续提升河湖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动河湖治理实现由局部治理向流域治理、由单项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市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等20余项专项行动,累计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9万余处,拆除违法建筑62.9万平方米,清理阻水林木5600亩,长期困扰河湖管理的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河湖空间管控不断加强。全市完成河道、湖库管理范围划定4800余公里,埋设界桩52447个,编制完成14条市级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河湖管理逐步实现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治水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十年来,青岛累计实施大沽河、胶河等117条(段)河道系统治理,完成宋化泉等75座水库除险加固,全市水库总库容达到16.6亿立方米,成功创建全省首批现代水网市级示范区,河湖防洪减灾能力和水资源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关键词: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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