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山东内容 国际表达
齐鲁大地 :
当前位置:山东频道首页 > 资讯 > 地市要闻 > 德州 > 正文

德州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下调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

德州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下调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
2022-05-12 17:31:18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德州发布最新通知,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下调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

图片

5月10日起,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提高贷款额度和下调首付比例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府惠民助企工作要求,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德州市实际,现将调整的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下调购房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主体价格的20%,最高可贷比例不超过房屋主体价格的8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主体价格的30%,最高可贷比例不得超过房屋主体价格的70%,不包括储藏室、车库的价值。

二、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一方缴纳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40万元。

三、2022年5月10日前已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22年5月10日起执行。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0日

(来源:德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立刚)
关键词:德州

为您推荐

下载中华网山东APP

联系方式

中华网新媒体 山东频道
互动/投稿邮箱:
shandong@zhixun.china.com
山东频道商务合作热线:0531—86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