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慈善总会大病救助对象有哪些?
答
户口为文登区的居民,对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农村:16008元;城镇20784元)。
文登区慈善总会
大病救助的具体标准有哪些?
答
文登区慈善总会的大病救助标准共分为六个类别:
1、医保缴费450元和650元居民。个人负担部分15万元之内以2万元为起点,救助比例以11%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15万元以上救助3万元。
2、企业职工。个人负担部分15万元之内以3万元为起点,救助比例以11%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15万元以上救助3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上级驻文单位)职工。个人负担部分15万元之内以5万元为起点,救助比例以11%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15万元以上救助3万元。
4、农村特困人员。个人负担部分以5000元为起点,救助比例按50%,最高救助额不超过3万元。
5、城乡低保户。个人负担部分10万元之内以1万元为起点,救助比例以20%为起点,每增加1万元救助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10万元以上救助3万元。
6、对向文登区慈善总会捐款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因核算家庭收入超标,未列入以上救助范围,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额,符合上述救助标准,可在不超过其捐款总额的前提下,按标准给予救助。
文登区慈善总会
大病救助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
1、居民以本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单据、住院发票及保险公司保险补偿单据等为申请依据,职工以本年度医疗保险报销单据、住院发票及工会保险补偿单据为申请依据,于2021年12月30日前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科提出申请。
2、申请者填写救助申请表,一式2份,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加盖公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提供文登农商银行卡复印件(原农村信用社,不是当事人需提供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还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人员证复印件;向慈善总会捐款者需提供捐赠票据或所在单位、村(居)委会的捐款数额证明,可证明系捐款者直系亲属的户口簿或书面承诺书,一并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
3、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主要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开具2021年度慈善大病家庭贫困证明(在职职工由单位开具工资收入证明,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障所统一出具工资收入证明)。根据调查情况确定拟救助对象名单,并将拟救助对象相关情况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村(居)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时间的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救助对象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区慈善总会服务中心。
5、区慈善总会服务中心审批,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救助对象,核定和发放救助金。
6、对公示有异议的拟救助对象,由相关镇(街)、村(居)认真对照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对经调查核实后拟救助对象确实符合慈善大病困难救助条件的,要将其列为拟救助对象;对经调查核实拟救助对象不符合慈善大病困难救助条件的,要将其排出拟救助对象名单。
如有涉及慈善大病救助方面的问题,
请咨询户口所在镇街办民政部门:
龙山街道:0631-8361358
天福街道:0631-8935520
环山街道:0631-8188523
文登营镇:0631-8664508
大水泊镇:0631-8641208
张家产镇:0631-8731066
高村镇:0631-8760106
泽库镇:0631-8781096
侯家镇:0631-8727066
宋村镇:0631-8892067
泽头镇:0631-8822461
葛家镇:0631-8880952
米山镇:0631-8879830
界石镇:0631-8533628
金山:0631-8361074
(来源:文登民政 大众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