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问题会商机制,遇有高低温应急保障、风雨天气防范等难点问题时,召开市公安局、市疾控中心、济南机场、机场海关、济南边检等专业部门专题协调会专项讨论,涉及多领域、全方位的重大问题召开大范围协调会综合讨论。
还定期组织区县团队总结分享保障期间的成熟做法,采取跟班作业方式,当一个区县执行保障任务时,保障下一航班的区县进行现场观摩,提前熟悉实战情景,及时查补漏洞。
截至目前,入境航班、入境人员现场保障工作顺畅高效。
相关链接
入境来济人员管理流程有哪些?
(1)入境报备:入境人员提前3天通过亲属或用人单位向所在社区报备行程安排,持登机前48小时在驻外使馆指定或者认可的机构进行核酸和抗体“双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阴性证明和抗体阳性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向驻外使馆申办健康码。
(2)济南口岸入境来济人员。入境后立即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人员如边民、外交人员、重要经贸、科研、技术合作人员向所在区指挥部提交申请,经研判并审批后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在入境第1天(海关)和集中隔离第3天、第7天、第12天、第13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结束隔离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居家第2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省内其他口岸入境来济人员。省内青岛、烟台、威海口岸入境集中隔离期满后来济人员,由接站专班负责“点对点”接回济南机场,经机场工作专班进行人员分流后,由各区县指挥部自济南机场“点对点”接回区县集中服务点;在集中服务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检测阴性的继续进行居家健康监测至解除隔离后的第7天,并在居家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4)省外口岸隔离期满来济人员。目的地区县指挥部立即实行“无缝隙闭环管理”,提前掌握入济交通方式和到达时间,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的,落地后立即到交通场站目的地区县登记点登记,由目的地区县指挥部第一时间“点对点”转运至集中服务点。在集中服务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检测阴性的继续进行居家健康监测至解除隔离后的第7天,并在居家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在省外隔离期满后超过7天不满14天的来济人员,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省外停留超过14天后返回的,不再对健康管理和检测做出要求。
(5)国际航行船舶和远洋渔船作业入境人员。
船舶离开上一个港口在海上持续航行超过14天的,“点对点”转运至集中服务点进行1次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检测阴性的居家健康监测7天,并在健康监测第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船舶离开上一个港口在海上持续航行未满14天的,上岸后立即“点对点”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至满14天,后续检测和管理措施按照省内口岸入境政策执行。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