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具有社团性质的团体和组织”的界定标准,《解放军报》援引全军教育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的话作出说明,这类组织主要指由个人发起成立、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以学会、协会、研究会、战友会、老乡会、同学会、书画社等为名称,拥有相应组织机构或召集人,且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的团体和组织。

例如,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将军书画院”“军人文学社”“军事摄影家协会”等,均属于此类团体和组织,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取缔、解散。
不久前,由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曝光了第四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中国将军部长书画院”赫然在列,其山寨性质也由此被正式认定。
(来源:现代艺术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