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官网6月12日消息,山东省政府原参事于富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于富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于富华(资料图)
去年11月21日消息,于富华被查;今年5月4日消息,于富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于富华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在人事方面谋取利益;践踏纪法底线,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于富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于富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于富华出生于1963年,早年长期在卫生系统工作。曾任:山东省泰山医学院副院长,山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山东省潍坊医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山东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等职。
2018年,他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后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去年8月,于富华被聘任为山东省政府参事,3个多月后被查。(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