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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意见:逐步实现租房落户,探索租房人员子女就近入学

山东出台意见:逐步实现租房落户,探索租房人员子女就近入学
2022-01-05 14:19:02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四、加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

各地可结合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进一步完善租赁补贴具体实施办法,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标准,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可根据收入水平等因素对保障对象实行分级保障、分档补贴,不断简化申请手续和程序,优化审核和发放流程,引导有需求的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通过领取租赁补贴方式,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

五、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各地应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对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凭借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和发票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房租。各市对租房提取要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理要件,提高服务水平,具体办法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六、加快租赁平台建设

鼓励各市加快建设完善政府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高效、便捷的服务。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标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规范住房租赁交易流程,保障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的权益。加快推进与相关管理部门平台对接,实现住房租赁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简化相关手续和办事流程,为承租人办理业务提供便利。

七、加强部门沟通协作

各地应结合实际,积极制定优惠政策,支持住房租赁消费,引导城镇居民通过长租房解决居住问题。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公安、教育、人社、医保、住建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青岛日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等)

(责任编辑:徐鹏程)
关键词: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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