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对认定为省级及以上瞪羚、独角兽和“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的企业,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按市场化方式予以重点投资支持。通过“创新服务券”等模式,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加大示范推广应用,支持山东省内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推动制造、教育、文旅、健康、智慧城市等领域的示范性应用解决方案入驻,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重点行业领域的示范推广。2022-2024年,每年遴选不少于5个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资金补助。
鼓励校企合作,开设虚拟现实专业课程
为精准招引高端人才,山东将建立虚拟现实重大项目与人才引进联动机制,支持用人单位为柔性引进的虚拟现实领域专家申办“山东惠才卡”,对于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政策。
鼓励符合条件的虚拟现实产业相关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按规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载体。用好重点产业链尖端技术人才奖励制度。
鼓励高校与企业合作开设虚拟现实专业课程,支持企业参与课程体系编制和师资培训。提升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虚拟现实职业教育集团、虚拟现实行业公共实训基地等建设水平,提高专业技能训练能级。创新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举办虚拟现实相关职业技能竞赛。
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山东还将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对虚拟现实产业发展所需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依据项目层级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申请在沪深京港交易所及主要境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且被正式受理的虚拟现实企业,省级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虚拟现实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属于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的虚拟现实企业,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