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案值8.5万元的合同纠纷问题,泰安市知名企业山东华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舜重工集团”)在近期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法院判决显示,被告华舜重工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天津利顺信达实业有限公司货款85000元及利息(以85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4年4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双方曾于2024年2月27日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但是因何原因对簿公堂则不得而知。
不过,华舜重工集团并未按照法院判决履约返还货款,由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华舜重工集团被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外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旭也在此之前被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
公开资料显示,华舜重工集团是集特色金属装配产业所需冷弯空心型钢、高强精密焊管、波浪腹板H型钢的研发、制造及供应链于一体的集团化企业,重点研发制造汽车、桥梁、船舶、工程机械、钢结构等领域的高强方矩管、异型管和波浪腹板H型钢等产品。长期与中建集团、中国重汽、陕汽集团、美国JLG、特雷克斯等知名企业保持战略合作。
2022年10月份,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华舜重工集团成功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殊荣。
2020年8月16日,华舜重工集团还举行了上市启动签约仪式。公开报道称,此举标志着山东华通控股集团开启迈向资本市场的新征程,为下一步IPO上市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打造泰城新区,建设幸福岱岳”提供强大支撑,对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产生积极影响,助推泰安制造业走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来源:凤凰网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