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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变文物、拆不了修不起,聊城东昌府市民:孩子急需的婚房没了

老宅变文物、拆不了修不起,聊城东昌府市民:孩子急需的婚房没了
2022-01-08 10:59:44 来源:中华网山东频道

为了孩子的婚房,史女士找过街道办也找过区文旅局。但是这件事,四年多一直没解决。

聊城市东昌府区闫寺街道文化站陈站长说:“咱也一直在给他协调,也找管区,也找大队,但是村上实际的现状是没有闲余宅基地,她村上没规划。”

老屋变“文物”,能再申请宅基地吗?

老屋已历经百年风华,现在不止门窗漏风,房顶漏雨,房梁等木质结构也存在糟朽的情况。史女士觉得它实在不适合作为孩子的婚房。那婚房的问题怎么解决呢?记者带着史女士来到了东昌府区文化和旅游局。

东昌府区文旅局工作人员表示,文旅局有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但是以往多用于保护文物本体。像史女士家需要有地方盖婚房这件事,他们解决不了。

聊城市东昌府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管理科负责人郑彦说:“针对当事人遇到的情况,因为之前没有先例,所以说我们,其一,根据要求对于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当事人确实有一定困难的,我们可以对修缮给予一定的帮助,第二,我们也是针对这种情况积极的向上级进行汇报,同时我们也跟乡镇进行积极协调,争取早日解决当事人的诉求。”

专家:别让“没先例”挫伤群众积极性

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具备修缮能力,所有人为保护文物造成的额外费用如何解决,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东昌府区文旅局工作人员表示,史女士这种情况,当地没有先例,他们也只能再协调。

山东建筑大学齐鲁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姜波表示:“史女士也是正常的要求,如果它不是文保单位,翻新没问题,但是现在它有了这样一个身份,就是暴露了以前一些矛盾,为什么大家不愿积极地评上文保单位,你一方面文物保护,但是一方面,你又没给他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那大家保护文物的积极性从何而来。”

老屋承载了当地的民居文化,也承载了大家的乡愁。尤其还是个百年老屋。一百二十年能到现在还保存这么好,不容易。俗话说“老屋住人百年不塌,无人居住五年就垮”。别等老屋塌了,再后悔。现在史大姐一家愿意保护老屋,但孩子婚事是关系到整个家庭的大事。希望当地部门能出手帮一把。对这件事,记者还会继续关注。

(来源:一切为了群众)

(责任编辑:王若羲)
关键词:老宅,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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