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适用领域上,涵盖了与证明事项相关的52个领域,包括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管理、安全生产等。
《实施方案》明确,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分为普通版、行政管理专版和上市专版。普通版主要适用于政策优惠、商务经营等一般领域,行政管理专版主要针对办理依申请行政事项的具体要求,上市专版主要针对上市融资的具体要求。
网上办、随时办
实时办、免费办
在获取方式上,按照“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两种信用报告服务,供经营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主体可登录“信用中国(山东)”网站、“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后,下载电子版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也可通过部署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信用查询机实现线下查询、打印公共信用报告。“信用中国(山东)”网站报告下载程序已经上线试运行,12月1日起,将在“爱山东”和查询机等多端口正式运行。
总的来说,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可以用“三个一”来概括,即“一键”申请、“一纸”代替、“一秒”出具,实现无违法违规证明“网上办、随时办、实时办、免费办”。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这项信用领域数字化改革实现了多赢。一是有利于惠企便民,解决了企业在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大大减轻企业开具证明的负担,减少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有利于从全省层面统一无违法违规证明的标准,减少权力寻租或个别部门证明开具过程中条件程序不规范问题。三是有利于减少部门出具各种证明的负担,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深化山东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造山东“无证明之省”建设的升级版。
按照《实施方案》,2023年11月底前,各级政府部门逐步引导经营主体使用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做到“应替尽替”“能替尽替”。对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不能证明的事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要求提交证明的机关需要进一步了解信用报告专版记载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情况的,相关部门、单位要配合做好数据共享。
此外,山东将积极推进与其他省市的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探索建立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省域合作互认机制。
(来源:山东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