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自媒体为了博流量而摆拍造假的视频,往往都以所谓“真实”社会事件呈现,因此更具欺骗性,而如果放任这种不道德、欺骗性的信息肆意传播,不仅会浪费大量公共资源,还会给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带来消极影响,甚至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严重影响正常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在自媒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只在发布内容方面有具体限制,包括要求发布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合法权利等,但是对于自媒体信源的审核,以及传播伦理上的自我控制等方面还是缺少监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未来有必要专门通过立法规制的方法来解决,比如我们可能要立法,有这么几个原因:
第一个,这些自媒体、网络大V的账号的法律性质,可能在法律上我们要更加清晰,这也使得一些自媒体、网络大V能够回归到正常的发展轨道上来,用媒体属性来约束自己的网络发布行为;
第二点,愈演愈烈的流量至上的趋势下,我觉得立法者也需要在一个适当的时机抓紧踩刹车,遏制流量经济导致的网络违法信息泛滥的问题;
第三点,专门的立法也能够为各级监管机构提供一个直接而且比较明确的法律依据,在规范短视频直播行为的同时,促进整个产业生态的有序发展。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