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定性争议——迷雾中的正义较量
“在最近一起轰动社会的郑州庭审大案中,案件定性争议如同一块巨石,投进了平静的法治湖面,激起了社会各个领域的层层波澜。我们不谈司法的严谨和公正,这场争议其实更深刻地揭示了人性、权力与舆论之间的冲突纠葛。今天,来让我们谈谈司法案件中一个再平常不过的话题——案件定性!”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我时常不解,庙里的老禅师说人都有业力,六根不净,你只要来这世上,都有得忏悔。最近我来旁听突然悟了,只要走进这里,我就觉得自己是个犯错的孩子。法警一指,法官一敲法槌,我嘴巴都不敢动一下。不得不说“官威”二字有时候很微妙。
自8月13日来这里后,作为合法公民的我从来没有一种“监督者”的感觉,因为我感觉法官对待我们这些旁听席和被告席的态度差不多。
今日的公诉人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口吻宣读起诉书,但在将被告的行为定性为“重大经济犯罪”还是普通经济案件上面却犹豫不决。
为什么呢?还是那个绕不开的话题“没有同录”!
25个人里面只有两个人做了同录,其他的人便成为了我们脑补中的“想怎么审,就怎么审”!
辩护律师发问来配合调查的侦查人员“这个案件您参与讯问的时候,您了解的是什么情况吗?”
他们答道“就是一起普通的诈骗案件。”
“那普通到什么程度?”
“嗯……就是普通的。”
“这个案件郑东分局成立了专案组,你知道吗?”
他们答道:“应该是……吧。”
在庭审中,侦查人员对于案件关键细节的回应显得含糊不清,尤其是当被问及具体涉案金额时,他仅能以“几十万”这一模糊数字作答,无法给出确切信息。
面对案件性质的严肃询问,侦查人员和公诉方的口径前所未有的统一,一个中队领导应有的专业判断力瞬间消失了……
他们统一以“需听从指挥”为由回避核心问题。
“尊敬的法庭,我方对案件定性持有严重异议。”辩护律师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
“不是你们说的,被害人名单6000多人?涉及世界各地,还涉及你们同事,涉及金额巨大,影响恶劣。今天怎么可以混淆为普通案件了呢?”辩护律师们针锋相对,直指案件定性的模糊地带。
“我们有严格的法律标准可以把你们起诉的罪名定性为‘重大经济犯罪’,但你们反复轻描淡写案子的性质,就是为了证明剩下的20多人没有审讯同录的合理性?”
但辩护律师并未退缩,他逐条分析证据,试图揭示案件背后的复杂性与多面性。法庭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即被告所涉经济活动,存在诸多合法与非法的模糊界限。
部分交易你们也未严格审批,正常营业的金额也可以随意定性为诈骗,也是法律圈的市场惯例吗?
此时,审判长不得不介入调解,提醒双方保持冷静,聚焦于法律条文与证据本身。然而,案件定性的争议并未因此平息,因为对多名被告人审讯没有同录的原因深入而愈演愈烈。
随着庭审的推进,更多关于是否刑讯逼供、暴力执法、侮辱女性尊严的槽点被一一揭开。
在这场看似公平的较量中,被告的声音却显得如此微弱。
因为除了他们认为重要的“一两个人”以外,其他几十名被告都没有审讯同录!甚至连执法记录仪他们都没开!
这背后他们究竟要掩藏什么,真相大白的那一天到底会不会到来?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给予这起案件更多的关注与理解。不要轻易地被一些表象所左右,让我们共同努力,揭开案件定性争议背后的迷雾与偏见,为被告争取一个公正、合理的审判结果。
(来源:六月飞雪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