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法院依法择期宣判。当天,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在原有查明事实基础上,另涉新的拐卖儿童案件,其拐卖的儿童人数从11名增至17名。
此案于2023年9月18日在贵阳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余华英认为量刑过重,当庭表示上诉。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送到河北,余华英缺钱时5000元把自己儿子卖了,也开启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从1993年到2003年,余华英分别和龚显良等人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在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一个个家庭因此破碎。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