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的一起重大庭审案件中,案件定性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引发了广泛争议。
这不仅仅是一场法律较量,更是人性、权力与舆论的交织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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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法庭,我深感其庄严肃穆,也体会到了“官威”的微妙。
作为旁听者,我并未感受到“监督者”的身份,反而觉得法官对待旁听席与被告席的态度并无二致。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虽然斩钉截铁,但在案件定性上却显得犹豫不决,关键在于“没有同录”。
仅两人有同录,其余人的审讯过程则充满了想象空间。
庭审中,侦查人员对案件关键细节的回应模糊不清,尤其涉及具体涉案金额时,仅以“几十万”这一笼统数字作答。
面对案件性质的严肃询问,侦查人员和公诉方口径一致,回避核心问题,专业判断力似乎荡然无存。
辩护律师对此提出严重异议,指出案件涉及6000多名被害人,遍布世界各地,甚至涉及公安内部人员,金额巨大,影响恶劣,怎能混淆为普通案件?
他们质疑公诉方轻描淡写案件性质,是为了掩盖没有审讯同录的合理性。
辩护律师逐条分析证据,揭示案件复杂性与多面性。
他们指出,被告所涉经济活动存在合法与非法的模糊界限,部分交易未严格审批,正常营业金额被随意定性为诈骗,质疑这是否已成为法律圈的市场惯例。
审判长虽介入调解,提醒双方保持冷静,聚焦于法律条文与证据,但案件定性争议并未平息。
随着庭审深入,更多关于刑讯逼供、暴力执法、侮辱女性尊严的问题被揭露。
在这场较量中,被告声音微弱,除个别人外,其余被告均无审讯同录,甚至连执法记录仪都未开启。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此案,不要被表象所迷惑。
让我们共同努力,揭开案件定性争议背后的迷雾与偏见,为被告争取公正、合理的审判结果。这不仅是对被告的尊重,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坚守。
(来源:六月飞雪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