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文明乘车行为出台多部法律法规
针对霸座、醉酒滋事、动车吸烟等不文明乘车行为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十四)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同时,第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那么,针对不文明行为我国出台的多部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和行为人之前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同时又有哪些不同之处呢?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首先是一个民事上的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一个运输合同,民法里民法典里面有明确的规定,比如说一个乘客要乘坐高铁或者火车出行的时候,他的车票实际上记载着相关的一个权利义务的关系。如果乘客不按照记载的凭证去乘车,不听铁路工作人员的劝阻,让你离开座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严重的话有可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包括处以行政罚款,严重的话行政拘留。再严重的话,比如说有寻衅滋事的行为,那就涉及到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话,按照刑事法律的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的一个刑事处罚的范畴。
另外,对乘车过程中出现的不文明行为,国家和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又是怎样进行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