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航司它实际上就是预留一部分座位,我觉得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消费者购买了机票,实际上建立了一个乘务的消费合同,航司有责任提供相应的座位,不能把选座专门作为一个盈利的买卖,尤其是不能故意制造信息差,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此外,专家认为,航空公司应该要明确航班“锁座”的比例和范围,对于付费选座的规则也应该公开透明,免费选座的比例应该达到一半以上,满足不同旅客的差异化需求。
中国民航新型智库专家 韩涛:中国主要的航空公司,负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另一方面也肩负着公共航空运输的职责,所以国内航空公司除了经营效益最大化的考虑之外,还是应该积极回应旅客关切,最大程度提供可以免费选择的座位。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