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的气氛凝重,郑州大案的庭审正在激烈进行,我在旁听席上心情沉重,关注着这起关乎民营企业命运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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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在指控时,对证据的解读存在严重偏差!
例如在对企业所谓“虚假话术”的认定上,没有深入调查其来源,实际上企业所有的宣传内容,均是来自仪器销售厂家,企业并不存在自行虚构所谓“虚假话术”的情况。
同时,公诉人在证据的关联性判断上不准确,一些证据与案件核心问题并无直接关联,却被用来误导审判方向。
被告人在庭审中强调了企业的合法经营和社会责任。
企业在长期发展中,依法纳税,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企业的经营活动遵循市场规则,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了有价值的服务,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发展。
然而,企业现在却深陷司法争议,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危机。
民营企业在市场中生存不易,司法公正的缺失将严重影响其发展信心。
在法治社会中,司法机关应当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我们希望司法机关能够重新审视这起案件,纠正证据方面的错误,准确界定企业的行为性质。
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民营企业提供一个公正的司法评判,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让企业能够摆脱困境,继续在市场中发挥其积极作用,共同推动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连载提要
此案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网络上引起了无数网友的讨论,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案件更多的事实,我们将持续为大家披露案件细节!
(来源:六月飞雪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