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休闲方面,推动中小学校在节假日等时段优先向儿童开放体育场地。对未成年人游览景区按规定给予价格减免,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按程序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督促落实红色旅游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交通出行方面,推动城市公交、地铁以及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为儿童出行提供便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通通学公交。鼓励引导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先响应乘客携带婴幼儿出行需求,铁路、航空公司对婴幼儿及其看护人提供优先检票、优先登乘服务。鼓励航空公司推出家庭优惠套票服务产品和无成人陪伴儿童陪护服务。

筑牢儿童成长安全底线和保护防线
聚焦儿童食品、用品安全等方面,《意见》明确,全面落实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以及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全链条、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涉及交通出行、娱乐活动安全等方面,《意见》明确,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强交通、消防、防溺水等方面安全教育,提升儿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推广使用电子证照等数字技术查验年龄,及时制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电竞酒店、私人影院等场所。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意见》明确,集中整治通过互联网诱导危险行为、宣扬不良价值等涉未成年人突出问题。完善网络平台未成年人模式,通过科学合理设置使用时长、增加适龄优质内容供给等方式,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意见》强调,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在孤儿、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福利保障方面,《意见》明确,按照应保尽保原则,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保障制度。推动各地建立健全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完善流动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清单。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拓展社会服务功能,扩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面。
此外,《意见》强调,推动各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优先向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安全教育等公益专业服务。

宣传儿童友好理念
加强儿童友好政策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公益宣传,推动各地统筹宣传儿童友好建设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用好儿童友好形象标识、主题歌曲、公益广告等宣传载体,在各类公益活动中设置儿童友好主题,推动公共机构在“六一”儿童节和学生寒暑假等期间,举办儿童友好开放日、体验日等活动。
发掘并推广儿童友好建设典型案例,讲好儿童友好故事,传播儿童友好理念。
(来源:央视新闻)